宁海县档案局(馆)简介
发布时间: 2019-08-14 来源: 字体大小:【 大 中 小 】
1952年5月,宁海县委设立了档案室,并配备1名专职档案人员,由县委秘书处管理。因宁海、象山二县合并,1959年6月成立了象山县档案馆。1961年10月,宁海县恢复建制,宁海县的档案工作开始独立开展。“文革”期间,县档案工作由县革委会收发室兼管,启用宁海县革命委员会档案室印。1981年9月,县委办公室发文,启用“宁海县档案馆”印章,即宁海县档案馆正式成立。1984年11月,县委办公室发文,建立“宁海县档案科”,科馆合署办公。1989年2月,建立宁海县档案局,为县府职能局。同年5月1日起,宁海县档案馆划归县档案局管理。1996年,县级机构改革,县档案局与县档案馆合并,为县委、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,归口县委办公室管理。2002年4月,县档案局升格为县政府直属的正科(局)级事业单位。 2003年5月,县档案局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。2011年7月13日,建立县电子文件管理和数字档案备份中心,为档案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。
截至2018年12月底,宁海县档案局(馆)共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编制12名,事业编制2名。内设科室有:办公室、档案管理科、监督指导科、征集编研科、信息技术科。
二、馆库建设与设备
宁海县档案馆属县级地方综合性档案馆,全国统一代码为433037,地址在宁海县桃源街道学勉路319号。
宁海县档案馆几经搬迁,直至2018年4月档案馆新馆投入使用。档案馆新馆占地面积9355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20053平方米,地上五层,地下一层(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5363平方米,地下建筑面积4690平方米),总投资1.3271亿元。
档案库房面积有6072平方米,可保存档案200万卷,满足30年档案增量存放的需求;对外服务用房面积有4861平方米,包括服务大厅、数字档案体验馆、音像档案播放室等;业务和技术用房面积有4156平方米,包括档案接收室、档案消毒室、档案整理编目室、档案编辑出版室、档案仿真修复室、档案数字化加工室、照片档案冲印室、音像档案编辑室等。
县档案馆新馆按照智能化档案馆要求,建有计算机网络、安全防范(闭路电视监控、门禁、入侵报警和电子巡更)、背景音乐、公共信息发布、多媒体会议、查档叫号等系统。其中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按B级设计,配备有精密空调、不间断电源、服务器、磁带库等设备。
档案库房、弱电机房和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的消防系统设计为高压细水雾。空调系统分办公区和档案库区。办公区采用VRF空调系统,档案库区采用恒温恒湿空调机和除湿机。
库房安装有档案密集架2900立方(其中智能型900立方),防磁柜20台。还配备有真空充氮式档案消毒设备、档案修裱机、工程图纸扫描仪、不拆卷图书扫描仪、照片底片扫描仪、平板扫描仪、摄像机、照相机等档案专业设备。
三、 馆藏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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